第117章 立新法!(2 / 2)

,使其享有专利,让其能利用这个专利,获得利益,不管是分成,还是买断都可以。

为的,就是激励,人们创新!

不管做什么,利益,永远都是第一驱动力。

有了可图的利益,人们才会孜孜不倦的去尝试,去努力,创造,更多,更好的新东西。

而知识产权法,就是保障这些人利益的最佳武器。

李世民,听明白了,李凡这是在为读书人,立一道护身符呢。

“你的,这个法,很好,但是,新创律法,可不是事。”

李世民沉着脸,敲击着桌面。

知识产权法,虽然,只是一个法,而且保护的还是读书人的利益,肯定会被那些读书人所拥戴。

而且,它不仅仅是对读书人有利,对于普通百姓也有利。

可它毕竟是一个新法。

在大唐创立新法的话,是很困难,也很复杂的。

当然了,李世民贵为天子,乃天下之主,他大手一挥,也可创立新法。

可他若真的这样做了。

那么,这个法也就失去了公信力。

所以,这是万万不能的!

“你的这个,律法,朕会考虑的!”李世民想了想道。

听了李凡的话后,李世民也觉得,这个法律很好,他毕竟是皇帝,立法不立法,虽然不能由他自己了算。

但是,他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。

而且,任何一道律法,想要颁布,也得他御批,才行。

所以,不管什么法,只要被他看重,那么颁布实行,也只是时间问题。

所以,李世民这么,变相的,已经算是答应了李凡。

“多谢陛下!”

得到李世民的答复之后,李凡显得很高兴,跟他闲聊了好一会之后,才离开了皇宫。

李凡出来的时候。

日落已经到西山了。

余下不多的黄昏,轻轻的照射在皇宫的红砖绿瓦上,映射出,五彩缤纷的光芒,十分的耀眼。

看着面前的景象,李凡不由得有些感叹。

这就是长安!

这便是皇宫吗?

以往,从电视里看到皇宫,扑面而来的是惊叹,李凡总是惊叹于皇宫的高达巍峨,惊叹于,古人的智慧,更惊叹皇权富贵的权威。

而现在,他却真真正正的置身于皇宫当中。

看着面前,这美轮美奂的皇宫,李凡不由得,感叹:“悠悠大夏何其大,多少神奇、多少惊艳于其中!”

微微感慨了一下之后,李凡便乘着马车离开了,此去他的府邸,有不少的距离,要是等日落完全落下,可就不好行车了。

也正是因此,李凡才决意让部司的人,全力研发电灯,只要弄出了哪玩意,再弄一个发电机,就不必再怕黑暗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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